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 > 金融 > 证券 > 文章 当前位置: 证券 > 文章

华泰证券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未报告 被出具警示函

时间:2020-11-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1月23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泰证券2019年8月存在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未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华泰证券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新浪财经 郝显) 

上一篇:国金证券员工刘正义接受委托买卖证券 被警告并罚15万

下一篇: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前总助苏海明接受委托买卖证券 被罚30万

联系《中南新闻网》 | 关于《中南新闻网》
京ICP备09087534号  |   QQ:663924333  |  地址:www.027.cyou  |  电话:010-86753111  |